迪梦莎寝具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准备有关资料,为“迪梦莎”进行国际商标注册作准备。这是该公司实行品牌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。
市迪梦莎寝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红卫告诉笔者:“迪梦莎”走到现在,经过了一条近20年的品牌之路。1989年,吴红卫的床上用品厂的产品取名“迪梦莎”时,附近一些厂家纷纷仿冒。1992年,吴红卫对“迪梦莎”进行了商标注册。当时,有人向他建议,把“迪梦莎”“梦莎”的商标也注册下来,对处于创业阶段的吴红卫来说,每个商标注册的近千元费用,也是笔不小的开支,因此他只注册了“迪梦莎”床上用品类商标。近年来,随着企业的发展,市迪梦莎寝具有限公司向连锁经营的品牌之路发展,这就涉及产品的延伸。为此,“迪梦莎”公司请专业公司对市场相关商标进行调查,发现“迪梦莎”“梦迪莎”的部分商标已被人注册,今年就对“迪梦莎”“梦迪莎”“梦蕾”等的45类商标进行保护性注册。吴红卫说,企业在狠抓内部管理求发展的同时,商标的保护是一本万利的,有人曾出价2000万元向他收购“迪梦莎”;而如果他当时把“梦莎”商标注册下来,现在至少也值2000万元。
企业发展必须走品牌之路,这一点吴红卫非常清楚,但相关企业的经验让他非常明白,品牌之路必须一步一个脚印,盲目投资会使企业发展陷入僵局。1995年,“迪梦莎”公司提出了“我爱我家,浪漫迪梦莎”的品牌理念。2003年,当“迪梦莎”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的厂房建成时,该公司对品牌的代言人、形象又重新进行了设计。这几年,随着重装饰、轻装修居家理念的流行,“迪梦莎”的产品也从单一的床上用品向全面的居家用品发展,产品的销售也进入专卖店、店中店连锁经营模式。
在产品的开发过程中,由于行业内部众多品牌一哄而上,各厂家之间的产品同质化问题越来越明显,为此,“迪梦莎”公司在形成自己的特色上下功夫,使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。“我们要力争在3年内,将‘迪梦莎’打造成为浙江省的强势区域品牌。”对于未来的发展,吴红卫充满信心。